說明:
一、依據本校「畢業生服務獎甄選要點」(附件1),以表揚應屆畢業生於在學期間熱心參與社團經營及社會服務工作。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三、名額:共30名,由應屆畢業生逕行申請。
四、申請資格:
(一)淡江大學應屆畢業學生(含研究生,以該學制未領取過本獎項為原則)。
(二)在學期間熱心參與社團經營及社會服務工作,對本校學生事務工作推動有功,並有優良表現具體事蹟者。
(三)在學期間未受校規處分者。
五、申請資料:包含紙本及電子檔資料,須同時於期限內繳交,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電子檔亦不接受事後更換。
(一)紙本:交至課外活動輔導組辦公室(體育館SG315)駱慈愛組員,並選排口頭簡報時段。
1、畢業生服務獎申請表(附件2):填寫並黏貼兩吋學士照(碩士照)1張。
2、校內專任教職員推薦函1封:信封須彌封,推薦人於封口處簽名。
3、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附件3)。
(二)電子檔:
1、審查資料:包含申請表、服務心得(題目自訂,內容包括參與校內外各項公眾服務之經歷、服務心得,及對服務工作的建議與展望等)、社團幹部經歷等佐證資料,檔名為「姓名-服務獎審查資料」。
2、服務績效簡報:評選當天報告的簡報,簡述服務對於自己的心得、影響及學習成長,檔名為「姓名-服務獎服務績效簡報」。
3、上述兩個檔案請分開存檔後寄至esther109590@gms.tku.edu.tw,信件主旨為「109學年度畢業生服務獎申請_姓名」。
六、甄選標準及方式:
(一)參與社團活動或社會公眾服務事項,佔80%,包含下列3方面:
1、課外活動參與;
2、社會服務工作事蹟;
3、學生事務工作協助。
(二)服務績效簡報,佔20%。
(三)由學生事務處組成評審小組審查。
七、申請程序:
(一)請將審查資料及簡報一併寄送,信件主旨為「109學年度畢業生服務獎申請_姓名」。
(二)紙本及電子資料需完整繳交後方可填寫簡報時段,時段一經確認不得更動。
八、口頭簡報須知:
(一)時間地點:110年4月7日(三)於守謙國際會議中心HC106伯馬廳會議室進行服務績效報告,當日缺席者視同棄權,如遇上課時間得依學生請假規定申請公假(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告方式:每人3-5分鐘口頭簡報,5分鐘由評審詢答。
九、獲選者將於畢業典禮時公開表揚。
十、如報名人數超過50人,課外組將視情形調整遴選方式。
十一、本案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駱慈愛組員,分機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