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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

輔系

1、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者)會在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修一個輔系,研究生得申請修讀同級或向下一級之輔系、所、學位學程。但修讀後未滿一年者不得退選。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輔系,須於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校系、所、學位學程範圍內辦理。
2、申請方式:採上網登記申請,請關注教務處公告。
3、德文系輔系科目表:

113學年度起適用

開課年級

科目名稱

必修或

選修

學分數

先修科目

備註

1

德語語言練習(一)

必修

2

2

每週上課時數4小時

(包含2小時實習課,需繳交實習費用)

1

初級德文

必修

6

6

1

德語會話(一)

必修

2

2

1

德語國家面面觀

選修

2

2

德國文化概論

選修

2

2

德國政治、經濟與社會

選修

2

2

德語短篇故事選

選修

2

必修學分

20

選修學分

2

畢業學分

22

112學年度(前)申請輔系生適用

課年級

科目名稱

必修或

選修

學分數

先修科目

備註

1

德語語言練習(一)

2

2

1

初級德文文法

4

4

1.以相同學期序課程替代。

2. 缺修「初級德文文法」、「初級德文讀本」者,優先以「初級德文」相同學期序課程替代,不足之學分以本系選修補足

1

初級德文讀本

4

4

1

德語會話(一)

2

2

必修學分

24

選修學分

0

畢業學分

24

特別提醒:
※德語會話(一)原開課學分數為(4/4)學分,106學年度以前申請本系輔系或雙主修學生,如需重、補修該課程,請加修德文系選修課程補足學分數。

※德語會話(一)原開課學分數為(4/4)學分,107學年度起改為(2/2)學分,106學年度以前申請本系輔系或雙主修學生,如需重、補修該課程,請加修德文系選修課程補足學分數。

一、外系學生加選德文系學生

(加選德文系)
修讀學分

申請時程
(依公告為主)

網站及承辦單位

A.雙主修
(供外系參考)

舉例德文系110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必修58學分

約5月,學校行事曆

教務處註冊組

B.輔系
(供外系參考)

112學年度(前)申請輔系生適用 必修24學分

113學年度起適用 必修20學分、輔修2學分

約5月,學校行事曆

教務處註冊組

C.輔修
(供外系參考)

必修12 選修8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必修10 選修10 (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每學年度第二學期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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