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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德文系波鴻魯爾大學(華語助理)甄選辦法

說明:

申請資格

  1. 本系大學部在學學生。
  2. 學生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或系成績百分比前40%。
  3. 通過德語能力檢定B1者。
  4. 修習「德語華語教學」或外語華語教學學分學程者尤佳。

收件單位:德文系系辦公室/助教

交換生名額與交換期限:交換生之交換期限最長以一個學期為原則;交換生之名額,以每學年兩名為原則。

收件截止時間:2023年04月10日(一) 17點 

錄取名單公告:2023年04月14日(五) 12點

甄選繳交資料:

  1. 申請表
  2. 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
  3. 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4. 中文及(英)外文自傳
  5. 相關有助甄選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

※資料不超過 10 頁,並請統一以 A4 格式製作(成績單及語言能力證明可用原格式), 依序整理,不必裝訂,以單層 L 型透明塑膠夾送件 (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平均成績計算步驟:

  1. 於歷年成績單正本圈選出大一上至大二上學期德文系必選修各科成績 (讀本、文法、語練、會話和作文為必修科目) ,並將成績填入成績計算單內(請用word檔編輯,勿用手寫)。選修科目,請自行於表格內增補或刪除。必修科目如缺少成績,該科成績請以0分計。
  2. (該科成績×該科學分)+(該科成績×該科學分)…÷ 總學分數=平均成績(小數點後第2位);可參考下方成績計算範例。

     範例:

大一上

大一下

大二上

科目

學分

分數

學分x分數

科目

學分

分數

學分x分數

科目

學分

分數

學分x分數

初級讀本

4

75

300

初級讀本

4

75

300

中級讀本

4

75

300

初級文法

4

75

300

初級文法

4

80

320

中級文法

2

75

150

語練(一)

2

80

160

語練(一)

2

80

160

德文作文(一)

2

80

160

會話(一)

2

80

160

會話(一)

2

80

160

語練(二)

1

85

85

德語國家面面觀

2

85

170

 

 

 

 

會話(二)

2

80

160

 

 

 

 

 

 

 

 

德語短篇故事

2

85

170

 

 

 

 

 

 

 

 

德國文化概論

2

83

166

學期總學分

14

學期總學分

12

學期總學分

15

(300+300+160+160+170)+(300+320+160+160)+(300+150+160+85+160+170+166)÷(14+12+15)=
(1090+940+1191)÷41= 3221÷41= 78.56

★ 注意事項:

本系提名之學生原則上應為對方學校所接受,但對方學校保留審查交換生研修之最後決定權。

相關附件

下載 波鴻魯爾大學大三出國交換生錄取後應備資料及注意事項.pdf
下載 波鴻魯爾大學大三出國交換生甄選要點.pdf
下載 波鴻魯爾大學大三出國交換生申請表.docx
下載 Fact Sheet_RUB_English_23_24.pdf
下載 Infoblatt RUB_Deutsch_23_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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