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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辦法

 

【公告本系110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辦法】

 

請本系有申請姐妹校交換且有意申請學海飛颺獎學金的同學,務必詳讀附件各項相關規定,並於期限內準時繳交各項資料,若有問題可與本系助Annette助教聯繫。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3月4日(星期四)下午3,逾時不候。

 

二、資料繳交地點:德文系FL507辦公室務必親自交給助教點收

 

三、申請資格及名額: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並經本校辦理學生短期出國(不得少於一學期,出國地區不包括大陸、港澳)之系所推薦,擬於110學年度出國修讀學分者。(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或系成績百分比前30%。

4. 業已參加留學國語言之外語檢定考試者。

5. 於國外研習完畢後1個月內,至國際處報到及辦理經費核銷,並接續完成學業取得學位。

5. 獲本補助計畫之同學,不得同時領取國內或校內外其他單位提供之出國研修獎助學金。

6. 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7. 不得同時申請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及學海築夢(含新南向)。

 

四、審查程序:

1. 初審:由系所推薦,德文系最多推薦名額為5名。

2. 複審:教育部核定結果公佈後,國際處再行召開補助金額分配會議。

 

五、申請資料:

1. 申請表(紙本與word電子檔),電子檔檔名為:學生姓名(系所名),例如:王小華(德文系),電子檔請寄到ger@mail.tku.edu.tw,信件主旨請標示:德文系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表 – 學生姓名

2. 中文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3. 中、德文自傳

4. 中、德文研修計畫書(1,000~1,500字)。內容須包括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劃、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5. 德語檢定考試成績單影本

6.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以上申請資料除申請表要另外繳交電子檔外,其餘資料皆繳交紙本。請同學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好,裝入透明L夾,資料不需裝訂。

 

*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

相關附件

下載 附件8_學海飛颺及惜珠申請表填寫補充說明.docx
下載 附件7_教育部函970204_就學貸款_.pdf
下載 附件6_教育部函961025_就學貸款44萬_.pdf
下載 附件5_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pdf
下載 附件4_110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pdf
下載 附件2_淡江大學學生申請_教育部110年度學海飛颺專案計畫_作業辦法.doc
下載 附件1_110年度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表110 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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