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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認抵作業

說 明:

一、通核中心開設「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課程,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自主學習。

二、凡本校在學生經由【活動報名系統】報名參加【微學分】活動,經開辦單位確認學習成效為通過者,可獲得微學分數,累計達2學分(含)以上者,可於每學期第15週至第16週向通核中心申請認扺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課程2學分。

三、申請時間:111年5月30日(星期一)起至111年6月10日(星期五)止,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止。

四、學生查詢及申請流程如下:

(一)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查詢個人累計之微學分數,累計微學分數達2學分(含)以上者,始得提出申請。(微學分名稱相同之活動,僅能擇一筆計列微學分數)

(二)列印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微學分活動紀錄,攜帶學生證至覺生綜合大樓I802辦公室辦理。

(三)抵免通過後,學期成績單科目名稱為「校共通自主學習微學分」,成績為「通過」。

(四)如有微學分數核給之相關問題:請逕洽舉辦微學分活動之承辦單位。

五、自主學習微學分相關訊息請參閱通核中心網站:

http://163.13.102.32:1715/Front/special/Page.aspx?id=d%2B32W%2BUogN0=

六、業務承辦人: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張淑暖組員,分機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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