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條件:
限本學年度大學部入學新生申請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 A.低收入戶學生、B.中低收入戶學生、C.身心 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原住民學生。
(四)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懷孕學生、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
二、申請文件: 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含自評表),連同應繳證件(請詳見附件二),於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五)前送至系辦。
三、獎助學金得獎名單將於11月公佈於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並將擇期舉辦頒獎典禮。
四、承辦人:謝亞庭(分機: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