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系有意申請大三出國且有意申請學海飛颺獎學金的同學,務必詳讀附件各項相關規定,並於期限內準時繳交各項資料,若有問題可與本系Heidi助教聯繫。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4日(星期二)上午12點,逾時不候。
二、資料繳交地點:德文系FL507辦公室,務必親自交給助教點收。
三、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並經本校辦理學生短期出國(不得少於一學期,出國地區不包括大陸、港澳)之系所推薦,擬於114學年度出國修讀學分者(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三)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系成績百分比前25%。
(四) 業已參加留學國語言之外語檢定考試者。
四、審查程序:
(一) 初審:由各系所自行推薦。系所出國人數20名以下最多推薦5名,20名以上最多推薦10名。
(二) 複審:教育部核定結果公布後,國際處再行召開補助金額分配會議。
五、申請資料:
(一) 申請表(請繳交紙本及Word檔)。
(二) 中文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三) 中文及外文自傳(外文指於研修國家之學校上課所使用之語言)。
(四) 中文及外文研修計畫書(合計1,000~1,500字,內容須包括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五)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英語:TOEFL iBT 70或IELTS 5.5/歐語:CEFR A2/日語:N2)。
(六)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如研究成果、個人優良表現及獲獎紀錄等,無則免附。
**注意事項**
以上申請資料除申請表要另外繳交電子檔外,其餘資料皆繳交紙本。請同學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好,裝入透明L夾,資料不需裝訂。
*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