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ert image

Breadcrumb

公告外交部約僱行政助理徵才

一、用人單位:外交部歐洲司
二、職    稱:行政助理
三、名    額:正取2名,增列候用人員4名(得於半年內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性    別:不拘
五、公告期間:111年3月4日至111年3月18日(公告14日)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倘具有2年以上公務機關或學校專案管理及一般行政工作經驗者,得優先錄用(需附工作證明文件)。
(二)負責盡職,具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三)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1-9款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台歐連結獎學金」及其他台歐專案之管理、規畫與執行工作,含年度目標設定、名額分配、計畫審查、撥款、核銷等各項行政事務。
(二)辦理活動、會議、長官行程規劃、訪賓接待及與國內合作大學與其他機關之聯繫協調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八、月薪:約新台幣32,000元
九、工作地點:外交部歐洲司(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十、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於111年3月18日(含)前郵寄至100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歐洲司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行政助理」。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書審不合格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外交部歐洲司林小姐(電話:02-2348-2282)。

insert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