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各學分學程規定。
二、跨校修讀學分學程之申請須於本校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優久大學聯盟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採用附件的申請表),須先經本系同意,再經本校學程行政單位審核後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備查。
四、因故欲放棄或無法於畢業前修畢學分學程,請填具「優久大學聯盟學生放棄跨校修讀淡江大學學分學程申請表」,經本校學程行政單位簽核後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備查。
五、業務承辦人:註冊組林美娟專員,分機2363。
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各學分學程規定。
二、跨校修讀學分學程之申請須於本校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優久大學聯盟學生跨校修讀本校學分學程(採用附件的申請表),須先經本系同意,再經本校學程行政單位審核後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備查。
四、因故欲放棄或無法於畢業前修畢學分學程,請填具「優久大學聯盟學生放棄跨校修讀淡江大學學分學程申請表」,經本校學程行政單位簽核後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備查。
五、業務承辦人:註冊組林美娟專員,分機2363。